只要您具有本区城镇户口并持有相关初级技术等级证书,无论是下岗、失业、协保人员还是在职职工,都可参加中、高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不同标准的培训经费补贴。
具体办法是:由您本人先到本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天山路1800号)接受职业培训指导,待确定培训项目后办理报名手续。
下岗、协保和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后鉴定合格,可享受全额培训经费补贴;在职职工培训后鉴定合格,可享受50%的培训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