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一是为了适应城市化进程中广大劳动者尤其是离土农民的基本保障需求,维护郊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为了适应市场化就业大趋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使他们无论在哪里工作,所参加的社会保险都能够衔接;三是为了适应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使上海社会经济能够快速、持续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