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办法》还规定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也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并分别就其不同的特点作了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行从单位获得保险费自行缴费参保;协保人员只要进行了就业登记,发生工伤以后就可获得保障;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按规定缴费以后,工伤人员可以按本市规定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