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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劳动保障局2003年年鉴
【强化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建设】
年初,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就业促进工作的意见》[青委(2003)4号文],将促进就业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了区、镇、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劳动者求职、创业提供更为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举办了多期就业援助员、劳动主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干部队伍的素质,劳动保障干部深入社区,走门串户,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就业特困人员、失业人员、无业人员等劳动力资源结构的调查摸底,掌握了大量基础资料,为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增就业岗位和促进非农就业】
继续实施促进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新增就业岗位和非农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区政府将新增20000个就业岗位继续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区、镇两级政府多管齐下,通过发展实业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年共新增就业岗位24639个,其中无主管单位新增20628个,非正规就业新增3363个,自由职业新增648个。各镇借助区域优势和地方特点,鼓励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充分发挥"扶持一个、带动一批、稳定一方"的就业倍增效应,年内实现非农就业20549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551人。
【推进城镇、农村就业援助工作】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有效缓解弱势群体就业难的局面。一是深入推进"4050"工程。年内开发"4050"项目25个,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招收从业人员2151人,"4050"人员占90%。二是突出重点,实施就业援助计划。经市就业促进中心认定的202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职业介绍、非正规就业等渠道安置了200人,安置率达99
%。三是根据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要求,年内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开创性地实施了就业援助政策。7月,下发了《关于对本区农村就业特困人员开展就业援助若干意见的通知》,具体规定了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认定程序、安排去向及补贴金额,并参照城镇做法,力争做到"出现一个,认定一个,安置一个,保障一个"。有198名可扶持家庭中的困难对象进入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
【"西劳东输、青劳外输"工程】
为加快人口聚集、农民增收,年内开始实质性启动"西劳东输、青劳外输",实施了交通费补贴和有关奖励,并在各镇、工业园区积极组建独立法人的劳务输出机构,有组织、有步骤地安排农村劳动力的东西流动及向区外、境外劳务输出,缓解我区的就业压力。年内完成"西劳东输,青劳外输"3250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22.74%。为鼓励企业更多吸纳本区劳动力,有序推进"西劳东输,青劳外输"工作,加大农村非农就业工作力度,严格控制城镇失业人数,9月,制订了《关于对我区企业净增就业岗位实行奖励的通知》,对当年企业吸纳本区劳动力净增岗位的,由区镇两级财政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补贴。对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即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就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就业载体建设】
为积极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加快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发展,年内,举办创业培训班9期,共334人参加培训;开业贷款融资培训班1期,培训40人;还与中介咨询公司联合开办"4050"项目投标人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学员的自身素质及劳动组织的存活率。同时根据"非典"防治工作需要,将"防非"消毒工作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在全区建立了13家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安置就业困难对象。通过积极落实非正规就业扶持政策,努力发展公益性组织和自主型劳动组织,年内,新增公益性劳动组织14家,从业人员2821人;新增自主型劳动组织245家,从业人员1212人。
【职业介绍工作有序进行】
区职业介绍中心举办招聘专场133场,参加设摊招聘单位775家,招用12876人。网上发布招聘信息9114条,接受求职登记20636人次,推荐8429人次,介绍成功38794人次,推荐率98%,成功率37%,用工满足率85
%。办理职工合同制手续52535人次,退工退档20268人次。办理劳动手册2114本,发放《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28000本。4月,成立青浦区专业人才市场,开通专业人员介绍网,有562家单位申请了上网密码,提供了1946个专业岗位,招用4417人,703名专业人员申请了上网求职密码。8月,在练塘、朱家角、华新三个镇分别成立了职介分中心,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使用外地劳动力管理】
年内,稳步开展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外地劳动力的长效管理。为抓好春运期间民工的有序流动,成立了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了解春节期间企业生产和休假安排情况,确定监控点,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有效控制了外地劳动力的盲目流入。继续实行外劳上网招聘制度,贯彻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年内,单位使用外劳批复932份,涉及30143人,办理外来从业人员就业证41739份,受理综合保险登记507户。加强维权服务意识,积极做好外来从业人员劳务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年内受理外来从业人员劳务纠纷案件1045件,属调解范围831件,涉及2752人,调解成功669件,成功率80.5
%,经济补偿197.16万元。坚决执行中央六部通知精神,及时清退241户单位的外劳基金107.9万元。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年内,实施"技能振兴"计划,加快中高级人才培训步伐,制订了鼓励举办中高级培训班的奖励措施,引进市区先进培训理念和培训模式,推动职业培训的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7月,积极组织2003年"技能竞赛月"青浦区预赛活动,营造推崇技术工人的社会氛围。全年完成各种职业技术培训5135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1175人,占总培训数的22.9%。同时,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标准和专业培训大纲的要求,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完成了中式烹饪、美发、电工等中高级培训班的实训、实考场地设施建造和安置,面积达500平方米,并完善了培训教学的硬件设备,切实提升培训的规模和水平。
继续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补贴培训,开设了装配、缝纫、保洁、熨烫等技能培训班76期,培训3377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08.9%,培训后的就业率达93%。
【社会保障工作】
2003年10月20日《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班加点,对解决全区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及资金测算,研究拟定了区推进镇保启动工作方案。通过发放镇保政策问答宣传资料、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开展镇保宣传,确保宣传到位。至年底,有342家单位1881人申请参加了镇保。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年内,办理工伤认定案件304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687件。严把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关,年内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制64件,不定时工时制15件,。
年内,征地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办理农转非手续的征地项目共81个,涉及6469人,其中自谋出路2317人,镇留用安置587人,养老安置2122人,参加镇保1443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全区"征用土地、使用土地、未批先用"三种类型的劳动力保障问题分别按照镇保、城保方式进行测算,做到安置数、未安置数、资金"三个基本搞清",为区委、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制订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六项标准化管理内容和考核意见,加强对各镇农保工作的标准化管理,提高全区农保工作管理水平。完成了2002年税务托收清算工作,及时调整2003年税务托收单位数、应征人数、应征率及全区缴费基数,逐步缩小青东青西地区的缴费标准差距,提高密集型企业征缴率。年内,全区缴费投保122328人,投保率91.6%,收取个人保险费4714.58万元,收取单位保险费6137.94万元,超额完成全年指标。
加强失业保险工作,完善失业保险申领制度。年内发放失业保险金1907.9万元,有55720人次受益,下拔培训费、公益性劳动岗位补贴等专项经费计428.2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障体系作用,为特困群体及城镇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劳动保障年检和劳动监察工作】
年内,劳动保障年检有了新的进展,全区年检用人单位2800多家,年检合格率达96%以上。开展了春运民工有序流动、妇女权益保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执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政府出资单位使用外来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缴交6次劳动保障专项监察活动。同时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落实日常监察,并率先在青浦镇试行了网格化监察。年内共上门监察用人单位1211家,涉及85253人,受理各类举报投诉563件,查处563件,其中上级督办件11件,查处11件。针对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共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45份,对严重违法违规的53家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通过劳动保障年检和劳动监察,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1633人,补办录用手续3548人,补缴社会保险费18.49万元,社会保险扩覆178人,补办外劳就业证2789份,清退外劳289人,追回537人的拖欠工资84.25万元。各镇劳动监督分队亦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督,新建企业户籍卡2368张,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收到一定实效。
【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争议】
坚持依法公正原则,努力缓和化解争议,年内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9件,去年遗留案件55件,其中应处理案件417件,结案424件,结案率101.68%。办结案件中调解结案157件,调解后撤诉119件,合计调解率65.09%。进一步加强了仲裁制度建设,强化"三方"办案机制,实施仲裁准备庭制度,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运用仲裁外形式,充分发挥区、镇两级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共受理各类劳务争议调解911件,经调解达成协议669件,调解率73.43%。受理来信来访1961批(件),2600人次,其中集体来访63批,涉及960人次,办结率达98.7%。坚持周四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来访79批214人次。
【加强工资调控和管理】
会同区税务局对30家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了工资清算,督促、指导企业正确贯彻国家有关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4月,与财税部门联合制订了《2003年区属企业工资工作意见》,及时确定并下达了2003年度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均工资基数。继续实施企业工资备案制度,年内对全区1180多家企业的2003年度工资总额发放计划进行了审核备案。积极推进企业集体合同的订立和集体工资协商机制,促进劳动关系趋向和谐稳定。年内,共审核集体合同23份,出具集体工资协议意见书21份,共涉及38家企业,12000多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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