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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3201000-2006-001 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6年7月20日)

  2006年,我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出台的《促进就业法》,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力素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劳动力市场,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一、总体目标

  1、全区新增就业岗位26000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6500人以内。新建开业园区1-2家,100%安置"双困"人员。

  2、发放职业培训帐户卡10000张,网上职业技能培训7500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占40%以上。

  3、外来从业人员月均参加综合保险人数在130000人以上(包括建委)。

  二、主要工作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普惠、长效的就业促进制度

  一是积极开发"千人、百人就业项目"。按照"三个为主"的原则,继续推进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服务类的"千人、百人就业项目"的开发。规范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的"双困"人员认定、退出流程,准确、及时掌握"双困"人员信息,并进一步完善适合青浦实际、具有青浦特色的鼓励市场就业的政策体系,通过整合全社会资源,积极拓宽"双困"人员安置渠道。

  二是开展对失地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认真排摸失地人员现状,分门别类建立"一户一表,一人一卡",动态了解和掌握失地人员的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捕捉用工信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络,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招用失地人员。

  三是不断优化创业环境。要创新机制,进一步突出以创业促进就业这一工作重点。要改善创业条件,重点突破资金、场地、能力三大瓶颈,通过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运行机制,做大贷款担保规模,切实缓解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街镇设立镇级开业园区,缓解"场地缺"的问题;通过建立以实训为核心的创业培训机制,建立人本化的培训模式,解决创业者"能力弱"的问题。要加大创业氛围的渲染,积极宣传创业成功的典型事例,带动更多的人自主创业。要审时度势,将重点帮助失业人员创业转移到重点帮助大学毕业生等青年知识群体的创业上来。通过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促进就业。

  四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职能,加强对劳动力资源的全面梳理,按照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细分劳动力市场上各类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的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能力的群体,加强开业指导和扶持,鼓励和帮助其自主创业。对就业能力较强、有就业愿望的群体,通过"公共招聘网",进一步畅通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渠道,引导其自主择业。同时做好就业能力相对较弱群体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重点推荐等全过程服务指导,帮助其实现就业。健全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发展居委、村委就业信息点,以社区为依托,拓展服务功能。

  2、围绕产业发展,加大适应性就业培训力度

  一是完善就业培训信息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区内的用工信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引导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变化,改革和更新专业、课程实训内容的设置,不断加强适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的技能人才力度。

  二是扩大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要以建设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基础,以完善中高级技能人才评价使用制度为重点,以建立中高级技能人才激励交流机制为手段,加快形成有利于中高级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通过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招投标运作机制,让各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培训平台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从而初步形成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队伍。

  三是完善公共实训体系。优化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资源,推进其软硬件建设不断上水平,以提升培训实力;充分调动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发挥知名企业人力、物力资源优势,依托企业培训机构,以生产现场为训练基地,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加大职业培训宣传力度。走进企业和社区,广泛宣传政府补贴培训、就业准入制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等政策,扩大职业培训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帮助失业、协保、失地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不等、不靠、不要"的就业观念,自觉主动参与职业培训,鼓励走市场化就业之路。对有市场就业能力的新成长青年劳动力,通过开展启迪心智的讲座,转变他们就业观念,正确把握和选择职业,成为社会自食其力的有用之材。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一是积极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不断完善本区离土农民落实社会保障的各类政策,进一步做好小城镇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劳动者对"镇保"这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认同度;本着"新帐不欠,老帐逐步还"的工作原则,稳妥、细致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加大面上企业参保力度,规范参加"镇保"的企业缴交补充保险办法;规范劳务型公司参加镇保的工作,重点引导企业内的本市从业人员,逐步从农保过渡到镇保。

  二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继续抓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大农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力度,调整缴费标准,要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确保农村退休老人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逐年提高其发放水平。

  三是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对工伤频率较高的行业和单位,积极联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分析、研究,制定相应对策,主动出击,遏制工伤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劳动者生命和社会财富。同时积极化解企业因工伤事故引起的经济风险,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社会化服务力度,保障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不断推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本着服务和管理并举起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关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有关政策,加大综合保险宣传力度,强化外来从业人员的维权意识,增强用人单位主动缴纳综合保险的自觉性。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加强企业用工管理。依靠劳动保障监察和协管员队伍力量,重点抓好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租用厂房、小型企业的综合保险参保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

  4、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监察,实行条块结合、依托社区的立体监察模式,实现劳动监察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加大对拖欠职工工资、偷逃社会保险费、劳务中介市场的监察力度。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和预警机制,有效规范各类用工主体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力市场提供公平有序的就业用工环境。同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协管员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创新适应监察难度加大的新形势,不断完善案件快速处理制度、监察业务培训制度、业绩考核激励机制,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各类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约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约率达到80%以上,强化就业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创建和谐工业园区。

  三是预防和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区劳动纠纷协调联席会议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排查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劳动纠纷,做好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关口的前移。严格仲裁辅助人员管理,落实"三方"驻会办案机制,探索劳务纠纷调解和仲裁程序的衔接,加大对各镇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基层调解机构工作效率。

  四是及时处理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劳动纠纷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报送各类企业中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倾向性、苗子性问题,并及时介入,仔细了解纠纷的缘由和焦点,明确依法处理的标准和尺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并根据需要,适时进入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从而使本区因劳务劳资纠纷而引起的群体性集访发生率真正下降,把诱发群体性集访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5、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关注民生与和谐社会的使命

  一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围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长效机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以及人的思想教育,继续倡导奉献精神、奋发有为精神、工作创新精神,努力打造一支促进就业、关注民生与和谐社会的过得硬的干部队伍。

  二是注重学习和调查研究以及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和培养终生学习的科学理念。2006年,按照"干部在线学习"要求,干部学习时间不少于80小时,并且通过网络在线考试;坚持定期深入基层,摸情况、查实情、出思路、见成效,主动开展对基层和企业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专题调研,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

  三是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政风)建设。做好防腐倡廉教育和监督,大力倡导干部自律、自警、自省,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通过行风(政风)测评、考核与督查,以及规范行政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思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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