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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3201000-2006-002 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年7月20日)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顺利完成这一历史时期赋予就业保障工作的重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特编制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根据本市总体要求及青浦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1、以增加就业岗位和控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核心,促进就业责任体系的完善。

  自2000年起,青浦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致力于建立一个以净增就业岗位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责任体系,将净增就业岗位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加强目标考核,2000---2002年共实现净增就业岗位40177个(其中2001-2002年净增34017个)。2003年起,为了更好地将发展和就业紧密结合起来,上海开始实施新增就业岗位计划,增加就业岗位的重点由"净增"转变为"新增",促进就业也由单一的政府责任提升到全社会的责任。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2003---2005年共新增就业岗位88749 个,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控制在6000人以内。

  根据青浦区域发展定位和农民非农就业的需要,2003年起实施了"西劳东输,青劳外输"工程,对其中实现就业人员的交通费进行补贴,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东西流动,搞活了向区外、境外劳务输出,逐步实现人口聚集、农民增收的目标。2003-2005年,完成"西劳东输,青劳外输"11054人,境外劳务输出累计2530人次。

  通过开业贷款担保、开展创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措施,逐步形成了促进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至2005年底,累计担保贷款627.5万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总数达927家,其中公益性劳动组织35家,自主型劳动组织892家,吸纳从业人员10544人。

  根据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的要求,我区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开创性地实施就业援助政策,参照城镇做法,做到"出现一个,认定一个,安置一个,保障一个"。结合城市管理需要,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开发"万人就业项目",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真正形成了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托底机制,12个"万人就业项目"吸纳从业人员5198人。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凸现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实施"两个相同"的措施,即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就业服务和就业优惠政策,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2001-2005年新增(净增)农村就业岗位91923个。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主导作用,服务容量进一步扩充。通过"三化五层"的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实现了职业指导记录可查阅、可统计、可分析、可共享。不断完善网上专业人员招聘网、网上招退工登记备案、网上开业指导服务等功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已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网上劳动力市场供需平台。

  2、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为关键,实现技能培训等级的提升。

  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机制基本形成,有10家培训机构进入劳动力市场需求信号传播平台,开设数控机床、电子商务、物流、办公软件、服装设计、中式烹饪等40个专业,并结合青浦实际,创新推出中高层次培训政府奖励措施,大力提高培训机构培养中高级人才的积极性。2003年,实施"技能振兴计划",培训的重点由"4050"人员转向青年,培训的层次由失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转向以中高层次技能提升,职业的产业方向由传统制造业转向新兴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班,鼓励有能力的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累计参加创业培训1291人。2001-2005年,共完成职业培训26445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8132人,中高级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的比例由2001年的5.9%提高到10.2%。并结合青浦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补贴培训和郊区青年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到14804人,培训后的就业率达89%。职业技能培训为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初步建立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方法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技能鉴定的程序化考核模式,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方式更趋合理。2001-2005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考核鉴定21839人次,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3176本,积极推进了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以"以人为本"服务理念为指导,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强社会保障功能。

  在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的基础上,200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育保险,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伤保险,从而形成了"五险合一"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框架。

  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集体统筹基金税务托收制度,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区级管理、分镇立帐的管理制度,落实了65岁以上养老金不满75元的老年农民保障问题。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002年9月起实行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至2005年12月底,综合保险登记3710户,参保人数113263人。为了保障郊区离土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2003年10月起实施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累计参加镇保139388人,其中征地农业人员96202人,特殊人群参保918人,面上企业参保1969户42268人,并通过征地和土地备案的形式对28742名老年农民采用和参照征地养老等办法落实了社会保障(镇保实施前有7700人)。2004年7月工伤保险制度的推出,分散了用人单位的经济风险,保障了因工负伤人员包括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到2005年底,受理各类工伤认定案件3766件,劳动能力鉴定案件2847件,有1228名外劳力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理赔金额达1400.1万元。

  4、以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为重点,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

  2003年底,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对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向各类企业推进,协商内容涵盖工资制度、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形式等各个方面。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仲裁制度建设。2001年,在全区各镇、区级公司建立了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建立了兼职仲裁员和仲裁助理制度,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提高了仲裁效率。2004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以"程序公正规范,处理公平准确,作风廉洁高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实体处理的研究,实行仲裁工作考核制度,引进"三方"兼职仲裁员驻会办案机制,对一些突发的涉及社会稳定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集体争议案件,尽可能适用简易快速程序进行处理,提高了调解率。2001-2005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225件。

  劳动保障网络化管理、网格化监察的体系初步建立。2004年实施的网络化监察,实现了监察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初步建立了用工单位的诚信体系。并实施"网格化"监察,建立了136人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将全区各镇、街道行政区域划分为60个网格,初步形成了以区专业监察队伍为核心,协管队伍为配套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2001-2005年,上门监察用人单位4982 户。

  5、以树立"亲民"形象为抓手,增强服务意识。

  逐步形成和完善"六个一"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即:一个网站,集业务查询、政策咨询、网上下载表格等功能于一体;一支城镇和农村就业援助员队伍,深入社区和农村,宣传政策、提供就业和培训信息;一批宣传园地,及时把劳动保障政策送到居民的家门口;一套宣传资料,存放在区、镇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免费发放;一个就业和保障专版,及时宣传劳动保障政策;一批咨询服务区,设在区、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内,切实为市民排忧解难。

  劳动保障工作实现了市、区、镇三级联网,在全区各镇、街道建立集就业信息、就业登记、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为一体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同时形成了以中心城区职业介绍所为主,华新、朱家角、练塘三个分中心为辅的公益性职业介绍网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企业和群众。

  健全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文件、规划、业务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行风(政风)建设,注重"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培育,制定便民措施,不断提高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十五"期间存在的问题

  1、非农就业难度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征地转居人员普遍年龄大、文化低、技能差。据2004年12月统计,在1.62万个富余劳动力中,年龄40岁以上的占60.6%,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占82.4%,无技能的则达88.8%。他们难以适应企业需要,从而造成了与劳动力需求的结构性矛盾。

  2、中高级技能人才短缺。由于培训机构经费不足,其规模、设施、设备老化,难以在短时期内迅速培养出大批高技能人才。同时在企业方面未形成鼓励生产一线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机制,而且社会上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传统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3、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交难度大。企业无视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外来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劳动关系不确定,给劳动行政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 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发展机遇

  中央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为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政治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收入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完善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确定,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秩序。

  (二) 劳动力供求矛盾依然突出

  在总量上,既面临着解决大量失业人群的压力,也面临着解决增量劳动力就业的压力,又面临着非农就业的压力,而且面临着外来劳动力的挤压,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在结构上,劳动者素质与本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不相适应,技能人才的总量偏少,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偏低,行业分布不合理,中高级技能人才的供求矛盾尤为突出,对青浦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产业能级提升将产生一定的制约。

  (三)完善社会保障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虽然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推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作为一项功能比较齐全的新制度受到了普遍欢迎,但覆盖面还不够广。农村养老保险虽然有相当的覆盖面,但功能不够齐全,管理也不够规范,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任务还很重。

  (四)规范劳动力市场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未来五年,本区经济和社会结构仍处于不断调整变动时期,各种矛盾交织。随着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复杂化,劳动争议和信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企业欠薪欠保的现象屡见不鲜,而非法中介行为也比较猖獗,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收缴难度大,规范劳动力市场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青浦"行动纲要,坚持以人为本,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本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发展目标

  1、进一步完善就业托底保障,缓解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矛盾,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区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60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建设技能人才高地,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缓解劳动力结构性矛盾。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职业培训人数6000人以上,其中中高层次培训比例达到50%以上。

  3、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与本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一五期末,本市户籍人员参加城保、镇保、农保的参保率达到95%以上。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间接调控方式,建立健全"主体明晰,自主协调,依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

  1、完善促进就业体系

  (1)强化政府对促进就业的宏观调控职能。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继续将促进就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实施就业优先的宏观经济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促进就业的关系,在调整经济结构、制定产业政策、编制城市规划以及确定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决策时,要将促进就业统筹考虑。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工、青、妇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帮助失业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重新走上就业之路。

  (2)改善创业环境

  完善扶持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围绕开业资金支持、微小型项目开发、开业能力提升、开业场地建设、开业跟踪扶持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扶持办法。提高开业指导服务水平,服务方式实现由粗放式服务向个性化服务的转化,开业服务以提升创业能力和强化市场信息引导为重点。发动社会力量,推崇全社会扶助创业的精神,营造扶助创业的社会氛围。

  (3)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推行多层次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扩大网上职介的覆盖面,完善网上就业服务功能。实施"新三化"(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 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以职业指导为核心的个性化就业服务。继续实施就业托底安置,积极创新岗位开发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拓宽就业困难安置渠道。对就业能力强的人,通过政策引导自主创业,对就业能力一般的人,通过职业指导,帮助就业,对就业能力弱的人,通过政府托底安置就业,对有开业意向的人,通过优化创业环境扶持开业,带动就业。

  (4)加强劳动力资源管理。

  优化本区劳动力资源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资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实、做准、做全劳动资源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增减等情况,实施对劳动力市场运作状况的有效监控。研究制定本区失业调控工作方案,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失业人员数量,防止失业过于集中,把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年度指标内。

  2、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

  (1)建立"人本化"的职业培训机制。

  根据我区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完善促进中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政策措施,将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政策向高级技能人才倾斜,向优质的培训机构倾斜,扶植一批办学质量高、有特色的培训机构。进一步实施针对不同人群的职业培训,对高校毕业生、青年知识群体中有创业意向的开展创业培训,对4050群体、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定向培训,对职校、技校学生要继续实施"双证书"制度。改进培训组织方式,鼓励办学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对用人单位急需的定向培训开通"快速通道"。拓展青年职业见习基地,稳步推进"青年职业见习计划"。

  (2)整合职业培训资源。

  要整合全区的职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全区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各成人文化学校开展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做大做强职业培训平台,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办学机构,不断完善市场化、社会化的培训体系。并建立培训过程督导制度,强化培训机构过程跟踪管理,继续实施网络化年检制度,逐步形成职业培训机构能进能出的代谢机制。探索建立培训服务园区,引进优秀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资源建设,建成与青浦产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培训高地,满足经济发展对高技能劳动者的需求。

  (3)拓宽职业技能培训面。

  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与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培训对象覆盖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职职工、在校学生等各类人员,大力宣传政府补贴培训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政府补贴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不断开发与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培训专业(工种),并做好发布工作,引领职业培训的方向,突出实际动手的能力,实现职业培训和市场需求的接轨。

  (4)健全公共实训服务体系。

  建成适应青浦未来新产业发展方向的公共实训服务体系,提升针对劳动者动手能力培养的实训设施的能级,解决各类劳动者尤其是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操作能力培养问题。公共实训基地从现代服务、休闲旅游等领域拓展实训项目,为我区企业所需的职业人才创造有利条件。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市政府提出"深化城保、推进镇保、完善农保"的要求,将全区各类人群逐步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体现普惠性的特征,使社会保障的功能更加健全。

  新征用土地、新产生的失地农民必须及时参加镇保,坚决做到不产生新的既无地、又无社会保障的人员;加大面上企业参加镇保力度,并督促企业积极缴交补充保险;大力推进企业内的本市从业人员,从农保过渡到镇保。

  完善本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统一全区农保缴交基数和费率,建立完善与市保障网相联的区级社会保障事业结算网,并在街镇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查询功能,逐步提高纯农户的养老金水平,实施缴费卡制度,养老金发放社会化,从而使农保工作纳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推进工伤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化解企业因工伤事故引起的经济风险,完善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社会化服务力度,保障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

  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各级政府要从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入手,正确处理外来从业人员管理与青浦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齐心协力做好外来从业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各用人单位和外来从业人员全面、及时、直观地了解掌握外劳政策。同时依托劳动监察力量,实施外劳网络化管理。综合保险达到全覆盖。

  4、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1)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积极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并进一步探索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完善三方劳动关系协商制度建设,探索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有效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大劳动关系问题,使之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2)理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加快仲裁立法,以快速、简便、公正为目标,建立仲裁标准化操作程序。完善派出仲裁员工作机制,落实并健全劳动争议处理的三方原则,向职业化派出仲裁员制度发展。研究探索外劳力调解、地区(行业)调解与仲裁工作衔接的劳动争议调解模式,实现调解与仲裁程序的接轨。充分发挥劳动纠纷协调联席会议作用,积极预防、及时处理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完善处理程序和方法。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细化仲裁员管理制度,制定首席仲裁员评定办法,建立办案辅助人员考核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3)继续改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引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建立人工成本分析、管理制度。完善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引导企业工资水平随着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提高。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制衡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探索规范劳动力市场的长效监察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监察,积极推进监察工作重心下移,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逐步实现从被动监察向主动监察的转变,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完善劳动监察体系,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快速处理制度、监察业务培训制度、业绩考核激励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受理群众举报查处率达到100%。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完善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包含各类劳动者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库,并进行实时动态的维护。建设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向社区延伸,形成覆盖全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劳动保障电子政务功能。

  (2)强化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按照"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推进服务方式人性化、服务手段立体化,进一步发挥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电子邮件等作用,建立"方便、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体系,形成多种渠道联动的服务功能,以适应不同层次市民的需求。

  (3)造就一支让市民满意的高素质劳动保障队伍。

  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出发,以市民满意度为标准,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在劳动保障系统形成讲团结、讲实干、讲人才、讲奉献的良好风气,树立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务实作风、协作精神和廉洁形象;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要对全系统的干部普遍进行比较系统的业务培训,使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素质较高、思想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我区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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