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务承诺 | 监督与信访 | 网上办公  

-----------------------------------------------------------------------
 
Qb3901000-2006-004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规范服务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06年8月15日)

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青劳保[2006]57号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规范服务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了不断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满意度,有力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8月份,在全局系统开展劳动保障规范服务质量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三无一高"。一是市、区督查无扣分。要求在市局行风督查、市局组织的跨区督查及区局督查中,均无扣分情况。二是规范服务无差错。区局将组织力量对各科室、各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抽查,主要通过查看有关资料、电话跟踪调查和模拟办事等方式,检查工作有无差错。三是服务对象无投诉。尽量通过优质服务,避免服务对象向区局、市局或有关部门投诉(不属实投诉除外)。四是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率。区局将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满意率测评。测评内容有履行职责、执法公正、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6个方面,要求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业务测试。学习和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市、区有关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知识测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8月20日前,由区局统一下发试卷,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测试;第二阶段,8月下旬,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各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以本中心为单位,各推荐3名选手参加区局统一举行的知识竞赛(闭卷考试),竞赛设集体和个人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二名,三等奖各三名。

  三、坚持为民服务,开展实践活动。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各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以本中心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使群众满意的"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服务职能优势,切切实实为老百姓解决就业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通过"为民服务"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劳动保障系统亲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质量月"活动。要精心组织,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尤其在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中,对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并及时报区局办公室,区局将积极推荐上报区"两台一报"和市局进行宣传推广。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规范服务 质量月 通知

  抄送:市劳动保障局。

  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8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Qb3901000-2006-003 关于在各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劳动纠纷调解员的通知
Copyright 2003 shanghai QingPu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