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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3001000-2004-001 青浦区劳动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及对外联系电话
(2008)
  上海市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市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区域劳动力资源的管理,拟订相应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积极促进就业,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好跨省市职工商调和本市紧缺技术工人的引进工作。

  (三)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维护小城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五)抓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六)充分利用区内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

  (七)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依法开展对区内企业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监察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九)对区域内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实施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和职工福利工作。对新增就业岗位工作、镇保、外劳综合保险扩覆工作的统计、考核。

  (十)负责处理本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及历史遗留问题。

  (十一)负责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浦区劳动保障局机关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69717184)

  做好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反馈、会议组织等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综合治理、保密、文印、后勤、财务管理等事务。

  (二)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69717184)

  协助党委抓好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对工会、团、妇女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党委工作的协调与督办。

  (三)培训就业科(联系电话:69717246)

  制定区就业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抓好劳动用工的管理。做好跨省市职工商调和本市紧缺技术工人的引进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各类以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审批与管理。管理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


  (四)仲裁科(联系电话:6971758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为依据,依法受理并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适时推进仲裁员职业化、社会化进程,负责办理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五)法制科(联系电话:69717577)

  组织落实本局听证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劳动执法、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工作与上级部门、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协调,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

  

  (六)劳动关系和综合科(联系电话:69717601)

  对区内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宏观调控,企业工资手册备案,推行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考核工作。做好本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及历史遗留问题。

  

  (七)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69717592)

  实施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征地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手续。依据《上海市劳动保护条例》,对工时执行、休假制度、女职工、未成年工保护等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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