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区政府同意,对本区范围内的征地养老人员,经本人选择,可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保”)。
为了帮助征地养老人员作出选择,区劳动保障局印制了《告知书》,明确告知了现行的征地医疗补助办法与“居保”的主要区别,并对两种“办法”中相对于征地养老人员的利弊因素作了详细分析,对于同意参加“居保”的签定确认书。到目前为止,全区现有的征地养老人员约1.4万人中,已有8000多人选择参加“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