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Qb3303000-2008-005 发文字号:青劳保〔2008〕54号 发文日期:2008-09-22
上海青禾科技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修改〈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劳保技发[2006]23号)精神,经对你校申报的专业进行审核,现认定你校增加绿化工(初、中级)的办学资质。
希望你校继续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完善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