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府办发〔2009〕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浦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 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青浦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2009—2011 年)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及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 号)和《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沪府办发〔2009〕5 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本区对创业的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大力弘扬创业精神,结合青浦实际, 特制定《青浦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以此努力健全青浦鼓励扶持市民创业的长效机制,切实帮助一批意向创业者成功创业,发挥出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抓住我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遇,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宗旨,以市民创业为重点,以健全创业服务机制为方向,积极营造创业氛围,鼓励市民创业,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放大效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营造市民创业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通过为市民创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市民创业计划,努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岗位增长。
(二)统筹协调、资源共享。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分工合作,统筹协调青浦范围内的各类创业资源,构建融合多种功能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市民创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创业服务。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切实帮助一批劳动者成功创业,并有效带动本区劳动者就业,实现三年中帮助成功创业1500人(2009年帮助成功创业500人,2010 年帮助成功创业500人,2011 年帮助成功创业500人),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2009 年创业带动就业3500 人,2010年创业带动就业3500人,2011年创业带动就业3500人),使本区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涌现一批创业领头人,初步建立起本区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创业工作的研究和协调,建立促进就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国资委、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区农委、区统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形成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本区创业工作的研究和协调,共同推进本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市民创业热情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借助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青浦鼓励市民创业政策和措施,让广大市民了解创业、认识创业、走近创业,营造一个“鼓励市民敢于创业,支持市民能够创业,帮助市民成功创业,减少市民创业风险”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创业知识讲座、创业主题咨询、开业专家跟踪辅导等活动,让市民了解最新的创业资讯、创业扶持政策和区域产业发展导向,进一步激发市民创业热情、创新活力和创造能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市民主动创业
针对创业过程中碰到的资金、场地、能力等方面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整合充实现有创业政策,制订进一步鼓励青浦市民创业的有关扶持意见,实施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房租补贴、开办费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和转制补贴等政策,鼓励市民在符合青浦产业导向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各个领域积极创业。
(四)共享创业服务资源,构建创业服务平台
进一步发挥政府各部门鼓励扶持创业的整体优势,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财政、科委、农委、民政、团委等部门的创业服务资源,构筑一个集聚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专业服务等功能的创业服务平台。发挥区开业专家志愿团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服务,提升青浦整体的创业服务能力。
(五)转变择业观念,挖掘、扶持一批创业明星
鼓励市民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中创业,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具有较好社会效应的创业人给予表彰。
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青年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他们艰苦奋斗、不断进取的创业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创业。
(六)引入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
鼓励各类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注册登记代办、人事代理、招退工代办、社会保险代办、财务记帐等个性化的创业服务。有关部门可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站”,借助大学资源平台,着重围绕“激发活力、提升能力、提供助力”等方面内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导和指导服务工作。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