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090625(英菲体育-丁志玲)
2009-06-26
上海英菲体育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丁志玲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青劳仲(2009)办字第840号),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丁志玲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对青劳仲(2009)办字第840号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0090624(司洛克画框-刘金龙)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 shanghai QingPu All Rights Reserved.